文號:京發改〔2005〕1152號
簽發人:張萬恒
發文日期:2005-05-25
你局《關于提請重新制定北京市臨床檢驗中心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收費的函》(京衛物價字[2005]9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衛生部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等收費問題的復函》(發改辦價格[2003]1066號),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收費標準由北京市臨床檢驗中心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此項收費為經營性收費,要按有關規定明碼標價,依法納稅。
特此復函。
主送單位:市衛生局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文號:京發改〔2005〕1152號
簽發人:張萬恒
發文日期:2005-05-25
你局《關于提請重新制定北京市臨床檢驗中心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收費的函》(京衛物價字[2005]9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衛生部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等收費問題的復函》(發改辦價格[2003]1066號),臨床檢驗室間質量評價收費標準由北京市臨床檢驗中心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此項收費為經營性收費,要按有關規定明碼標價,依法納稅。
特此復函。
主送單位:市衛生局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