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2年天津市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331人)》已于2022年7月4日發布,本次濱海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1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和天津市退役軍人。
應屆畢業生是指2022年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2020、2021年畢業后未就業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定向招聘退役軍人的崗位為面向具有我市戶籍且由本市應征入伍,服役滿兩年(含)以上,光榮退出現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關規定安置工作或自動放棄安置工作資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關于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83號)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學專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⑴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
⑵熱愛所報考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齡35周歲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以拓寬到40周歲(以具體崗位要求為準),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第一天。
⑷在2022年8月1日前應具有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延長到考察階段提供)。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以輔修專業報考的,需同時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學位證書。留學生所學專業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為準,其所學專業經招聘單位認定為計劃表中崗位要求的相近專業也可報考;專業參考教育部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4更新)》等。
⑸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⑹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⑺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2年天津市濱海新區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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