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靜海區新聞中心赴外地院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2018年4月16日訊:為滿足靜海區新聞中心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精神,靜海區新聞中心以山西傳媒學院為考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
面向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進行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4、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外省市戶籍人員須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政策;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受過刑事或行政處罰的;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具體條件詳見《天津市靜海區新聞中心2018年度赴外地院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三、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由天津市靜海區新聞中心組成招聘小組,負責具體招聘工作。招聘小組赴山西傳媒學院,采取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原件審核、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18年4月16日,在靜海人才信息網和考點學院相關信息平臺發布招聘信息。
靜海人才信息網網址:http://www.tjjhrc.com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郵箱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天津市靜海區新聞中心負責人員資格審查,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的比例。
1、郵箱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7:00。
郵箱地址:renshitv@163.com
資格審查:考生如實填寫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表發送到報名郵箱。天津市靜海區新聞中心負責對報名表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5月2日9:00至16:00
資格審查地點:山西傳媒學院文博樓一樓大廳(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化街125號)
資格審查所需資料:網上下載填寫的報名表、戶口本或集體戶口頁、身份證、學生證、院校推薦證明(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廣播電視系統或報刊系統工作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當場發放考試準考證。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未進行郵箱報名的人員可于2018年5月2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資料到山西傳媒學院文博樓一樓大廳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與郵箱報名資格審查所需資料相同。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當場發放考試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專業技能考試、筆試和面試。
1、專業技能考試按崗位分為:播音主持崗位,考試科目為現場模擬播音主持;攝像記者崗位,考試科目為現場拍攝;編輯制作崗位,考試科目為電視畫面編輯,滿分均為100分。
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在考點公布,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如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確定為參加筆試人員。
2、筆試為相關專業知識考試,滿分100分。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的不具備聘用資格。
4、筆試和面試成績在考點公布。按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占30%和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錄取計劃數的情況,依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依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再出現并列,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
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額,從原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工作需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遞補,當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依次依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根據擬聘用的崗位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六)原件審核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原件審核。對經審核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招聘空額,根據工作需要從原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當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依次依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七)公示
對擬聘用的人員,在靜海人才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身份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含一年試用期);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和規定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022-28940453、022-28934495
監督電話:022-28938099
天津市靜海區新聞中心
二0一八年四月二日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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