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水市饒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0年衡水市饒陽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87人)》已于2020年7月27日發布,本次衡水饒陽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7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長期立足基層、服務一線的意愿。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間出生)。
7.具有衡水市戶籍,戶籍以報名首日(2020年8月3日)戶口所在地為準。其中,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限戶籍。
(二)其他條件
1.報考醫學類崗位的,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另需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
2.報考教師類崗位的,除具備基本條件外,另需具備以下條件:
(1)普通話要求: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標準,申報語文學科崗位的應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標準,并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2)規定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幼兒園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指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其他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指相應或更高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者的教師資格證專業類型或全日制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基本相符)。已通過教師資格考試暫未發證的,需提供相關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各項成績合格和正在認定的證明。
(3)崗位條件表述為“2018-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中所指“高校畢業生”包括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即2018年和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對于報考“2018-2020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崗位的,如報考時尚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行報考,聘用后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人事關系終止。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0年衡水市饒陽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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