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0年衡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63人)》已于2020年10月15日發布,本次衡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對象:
1、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2、本市戶籍(含報到證派往我市;含戶口遷移證派往我市)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上相關證明的日期以2020年10月14日之前(含10月14日)有效。
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詳見《衡水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報名年齡要求:1985年10月14日至2002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5、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條件。
(三)其他條件:
1、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或護士執業資格的招聘崗位,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但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執行。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條件:符合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務基層項目(含本市戶籍外地服務基層項目、外地戶籍本市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享受過服務基層項目專項招聘已就業的人員除外。
3、“大學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崗位條件:2013年及其以后,衡水市戶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畢業當年應征入伍、退役安置地為衡水市的退役士兵。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0年10月14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滿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5、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0年衡水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來源:事 業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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